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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 吉林一直在路上
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2016年吉林省节能宣传周(6月12日
加入时间:2016-06-17  来源:本站  作者:jywtt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长春市:措施有力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二五”以来,在经济新常态的环境下,长春市按照省政府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市节能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分解目标,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任务。依据长春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和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总体情况,结合长春市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将年度节能目标以市政府名义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开发区,并作为全市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截至2015年年底,长春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3590吨标准煤,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下降16.5%的节能指标。
  
  ——超前行动,编制完成长春市“十三五”节能规划。在全面总结长春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十三五”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潜力,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提出“十三五”节能目标和主要任务,编制完成《长春市十三五节能规划》。
  
  ——积极运作,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国务院《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主要内容要求和省、市重点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十二五”重点流域工作,认真开展“十三五”重点流域规划项目储备上报工作。积极推进石头口门水库和新立城水库水源地治理项目开展相关前期审批手续工作;推进北郊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和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工程两个续建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推进长春市英俊乡污水处理工程和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按时开工;积极谋划实施西部城区污水管网以及南部城区污水管网项目;积极推进长春大成15万吨秸秆收储运体系、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长春一汽综合利用城市矿产项目建设等。
  
  ——强化监管,万家企业节能低碳在行动。加强对企业的节能监管,及时掌握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是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在总结前四年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机制,通过制定方案、企业自查、现场考核等程序,该市完成了对48家万家企业2015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初步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43户企业为超额完成或完成、1户企业未完成、4户企业转产生产,总节能量为204.56万吨,超额完成全市“十二五”节能目标的225.28%。同时,安排市节能监察支队到有关企业进行现场监察,重点监察内容为企业节能措施落实、能效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淘汰落后耗能设备情况等。
  
  ——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园区循环化改造稳步推进。组织长春经开区编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推荐材料》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目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列入首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园区和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组织长春莲花山度假区编制《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目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已列入吉林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名单。同时,编制了《长春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并提出长春市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力求从根本上转变园区经济增长方式,以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生产率为目标,开展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生产工艺管理机制的改造建设,探索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严查1000余个新上项目,减少能耗10余万标吨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国家发改委发布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该市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编写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节能审批。五年内,全市共对1000余个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和审查,预计可减少能源消耗10余万吨标煤,有效推进该市节能降耗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展望“十三五”,长春市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长春市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以市政府名义分解下达节能指标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并作为各县(市)区、开发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在此基础上,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管理,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实施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推进燃煤锅炉节能改造和秸秆综合利用;继续推进松花江、伊通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完善城镇污水政策,加快水价改革等相关工作。同时,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内容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积极督促各成员部门,落实省、市出台的重要改革举措,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比如,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加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广力度,协助推进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维护市场运行的各项政策。鼓励重点排放单位及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等。

松花湖生态美景

  吉林市:调整结构促减排转变方式保生态
  
  “十二五”以来,吉林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建设,完善目标责任制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圆满地完成了省里下达的“十二五”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市在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全市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提前两年完成了省里下达的“十二五”节能降碳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提前一年完成减排目标,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2015年,全市单位GDP能耗比2010年下降25.6%;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29%,分别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吉林市的“十二五”节能降碳目标16.5%和17%。
  
  2015年,吉林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2.8073万吨、氨氮为0.8669万吨、二氧化硫为7.36万吨、氮氧化物为11.5428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14.6%、11.7%、12.7%、16.7%,四项指标均低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吉林市产业结构调整着力于做好产业低碳化的减法和加法。做好产业低碳化的减法即是加快实施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十二五”以来,共淘汰落后水泥产能90万吨、造纸产能28万吨、铁合金产能7万吨、炼铁产能35万吨、粘胶短纤产能1.5万吨,燃煤火电机组33.5万千瓦。
  
  做好产业低碳化的加法即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十二五”以来,市财政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积极扶持和引导相关产业发展。云计算产业基地加快建设,中油数据中心、意邦智控数据中心投入运营;生物化工产业发展迅速,吉林众鑫化工集团建成目前全球同类产能最大、技术领先的12万吨生物基环氧乙烷装置;碳纤维产业初步建立“原料-原丝-碳丝-终端产品”这一国内最完整的碳纤维产业链条,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年产5000吨碳纤维原丝生产线,形成4个系列10余种终端产品规模化、集群化、上下游互动的发展态势。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跃上千亿元台阶,占规模工业产值比重由2010年的不到20%提升到2015年的35%。
  
  ——狠抓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提高能效。在推进工业节能方面,重点围绕燃煤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方面实施了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TRT余压发电工程、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等一批重大节能项目,推动关键节能技术与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示范。截至2015年,全市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32%,提前两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下降19%的工业节能目标。
  
  在推进建筑绿色化方面,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发展目标,实施“暖房子”工程,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打造该市的重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截至2015年,全市共计完成2597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实施热计量收费1100万平方米。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二星级绿色建筑113万平方米,一星级绿色建筑27.5万平方米。制定出台了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专项政策文件,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200万平方米。
  
  在推进交通清洁化方面,重点改造优化了城市路网结构和城市交通枢纽,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进天然气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和货运汽车上的燃料替代改造。2015年,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达到35%,比2010年上升约15%。天然气、混合动力公交汽车达到84%,天然气出租车达到83%。推进了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无缝衔接、零距离换乘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启动了城市轻轨建设规划工作。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推进水电、生物质能源、地热能、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积极推进“气化吉林”工程建设。重点实施了丰满水电站重建工程,项目总投资90.7亿元,已完成投资30.5亿元,预计2019年5月完工,届时,将新增水电装机48万千瓦;建成了蛟河凯迪2台30MW生物质发电机组,两年累计运行发电1.86亿千瓦时,节煤7.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万吨。桦甸凯迪2台30MW生物质发电机组今年内建成运行;全市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及秸秆成型产品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已形成秸杆成型燃料生产能力50万吨。
  
  ——大力增加森林碳汇,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十二五”期间,该市大力开展了植树造林工程和城乡绿化美化工程,森林固碳能力进一步增加。截至2015年,全市共植树造林10.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4.9%,活立木总蓄积达1.71亿立方米,比2010年增长5.3%。
  
  ——积极推进各类示范试点建设。“十二五”以来,该市先后开展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城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以及“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松花湖生态治理工程等各类试点示范工作。通过这些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相关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市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二五”节能降碳目标,提前一年完成了主要污染减排目标。



四平叶赫风情

  四平市:十大举措促落实节能降耗显实效
  
  四平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遵循“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以创新转型、结构调整为主线,纵深实施“一核三带”富民优先战略,坚持“五路并进”,推进“五市联动”,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十二五”期间,四平市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38.37%,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6.3%的目标任务。在具体落实中,四平市重点抓了十个方面的工作:
  
  ——组织领导责任化。按照省里要求,四平市每年及时下达节能目标通知,将节能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并将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结构调整常态化。四平市始终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强化节能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在新建项目上,认真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和节能评估要求,从源头上遏制能耗不合理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强制性淘汰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高耗能设备。
  
  ——节能工程配套化。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节能技术,组织实施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十二五”期间,四平市组织实施省级以上重点项目25个。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资金支持专项化。按照市政府节能工作部署,市财政积极筹措节能专项资金,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十二五”期间,实现节能专项资金平稳增长。
  
  ——能源管理集约化。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定了四平市“十二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按照“一个平台、信息共享”原则,积极推行能耗在线实时监测,努力实现部门合力、避免重复建设,为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组织开展了万家企业节能评价考核和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工作,落实了万家企业节能管理措施。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新建建筑施工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5%以上,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维持不变;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推进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公共机构的耗水、耗电、耗油超额完成了省管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节能治理绿色化。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能源绿色化综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制定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案和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
  
  ——技术推广普及化。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制定本地区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并组织开展了有关推广活动。
  
  ——监督检查网格化。开展年耗能5000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对标”工作,制定了年度节能监察工作方案,实施了年度节能监察,落实了年度节能监察结果奖惩措施。
  
  ——机制创新市场化。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宣传、培训、推广工作,先后对8户企业和2所学校开展用能情况调查,搭建与服务公司对接平台,组织实施了一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积极申报国家资金支持。
  
  ——基础工作社会化。加强重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开展了重点耗能企业达标考核,建立健全了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等相关制度,并要求耗能企业严格按标准配备计量器具,进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必须符合GB17167《通则》的规定。同时,要求耗能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根据用能不同种类,分别绘制水、电、煤、气、油等能源计量网络图。加强能源统计与监测工作,设立了能源统计机构,配备了专职统计员。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和载体对节能环保知识、法律法规及节能产品等进行广泛宣传,并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在节能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进行了全面报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向海湿地

  白城市: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生态保护格局
  
  “十二五”期间,白城市按照省里统一步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新上一批节能减排工程,深度治理林地、草原、水源,节能减排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均取得长足进步,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的既定目标。
  
  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白城市政府的资源环境领域约束性目标分别是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15.9%,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16.9%。到2014年,该市单位GDP能耗4年累计下降15.9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4年累计下降28.46%,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目标。白城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断规范节能评估工作,逐步建立本级项目管理的方式、方法,切实把好项目能耗的评估与审查关,有效抑制了高耗能项目的上马,也及时推广了一批节能技术与节能设备的应用,有效地降低了能源消耗。与此同时,将节能减排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奖惩机制,做到全市上下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开展万家企业考核工作,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建筑、农业生产、工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工程建设,降低能源消耗;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和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强化空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6个污水处理厂扩建、中水回用、污泥处理等建设项目,总投资5.28亿元,新增加日处理能力6.5万吨,中水回用日处理能力4万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连续开展了“举市三年大造林、加快治理荒漠化”竞赛活动和“三年再造百万林、建设西部大屏障”活动。“十二五”期间,该市造林200万亩,重点实施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了国家三北防护林和退耕还林建设,林地面积大幅增加,可巩固提高森林覆被率近4个百分点;湿地资源得到有效恢复保护。通过实施引水和植被恢复保护等措施,全市现恢复保护湿地面积达710万亩,占总幅员面积的18.4%,占全省湿地面积的27.3%;森林资源管护不断加强。全市共清收林地129.6万亩,还林56.9万亩。5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检疫防治工作,集中开展打击滥砍盗伐、滥征乱占等破坏林地、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等违法活动,依法治林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市委、市政府大力开展生态资源水利建设,启动了引霍入向、引洮入向、引嫩入莫等生态调水工程和向海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保证了盐碱化和荒漠化土地的开发用水和生态用水。草原治理与开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该市启动实施了西部治碱工程,全面推进草原盐碱地综合治理,以草原修复为重点,坚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综合施策,着力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累计综合治理草原166.4万亩,其中,实施人工种草70.2万亩,草场改良96.2万亩,种植紫花苜蓿13.2万亩。
  
  生态产业得到长足发展。清洁能源产业迅猛发展。“十二五”期间,风电装机增长130万千瓦,同比增长79.5%;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3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7.8万千瓦,实现了零的突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稳步发展。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规划了洮南市年出栏400万头生猪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56亿元,带动2个年产70万吨的饲料加工厂和年产44万吨的有机肥加工厂、年产车用天然气5702万立方、年产固态有机肥7万吨、年产液态肥200万吨的新能源沼气等项目建设。对生猪养殖产生大量的废水和废物进行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实现循环经济的发展。2015年底一期养殖场已建成投产。白城市树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平方米轻质墙体板扩建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利用粉煤灰废弃物0.2万吨、炉渣0.15万立方米,新增销售收入1050万元,利润302万元,税金86万元。大安市鑫源木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节能环保木塑制品项目已建设成投产,总投资1.2亿元,总占地面积36752平方米。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地下蓄水池项目。投资200万元,占地700平方米,储水量1500吨。项目建成后蓄水池一次性注水后,可循环使用,每天可节约用水800吨,每年可节约用水约29万吨。同时,重点建设白城市洮北区喜彬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公顷盐碱地改造治理项目、白城市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白城市金华建材制品厂年2万立方米轻集料小型空心砌块项目、吉粮综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3600吨TBS高效有机肥料建设项目等一批生态保护项目,目前,部分项目已经完成建设进入生产阶段。
  
  在“十三五”期间,该市将依托“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方向,围绕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工作力度,制定白城市生态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推进生态建设工程,实施河湖联通、湿地保护和草原治理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深入开展舆论宣传,强化环境治理与保护,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治理保护格局。


矗立在龙山之巅的魁星楼

  辽源市:建设节能低碳环保绿色新辽源
  
  “十二五”期间,辽源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为辽源全面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支撑。
  
  ——依法推进节约能源工作,单位GDP能耗下降近22%。辽源市以节能降耗为抓手,制定全市年度万元GDP能耗下降指标并分解到各县区、辽源经济开发区,落实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十二五”期间,该市能源消耗量为3335.37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为1.0216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21.93%,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6.3%的节能目标任务。该市在省内率先启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十二五”期间,为295个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展了节能评估审查,能源消耗总量为484641吨标准煤,其中消耗电82579万度。同时,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坚决不审批、不核准。全市“两高”行业产能盲目扩张得到有效遏制,圆满通过省节能评估联合审查。在重点耗能企业,该市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10户列入“国家万家企业”的重点耗能单位普遍强化了基础工作,市政府与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和考核。发改、工信、统计等部门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万家企业节能耗产品单元对标工作,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
  
  ——超前谋划,全面提升节能减排项目的建设质量。在该市制定的《辽源市工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中,围绕强化减排治理超前谋划和组织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在1947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强力支持下,节能监察中心能力建设、巨峰生化有限公司凝气回收系统建设、东北袜业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富洋新型建材公司新型环保石膏建材项目、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一批项目相继建成。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顺利实施。谋划了杨木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东辽县聚龙潭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等水源地保护和治污工程建设项目。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还与相关能源公司就5个项目进行商洽,为今后的合作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夯实生态文明基础建设,通过省级生态城验收。引导市民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辽源市深入贯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在历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县区政府、教育、住建、交通、公共机构节能办等单位和部门联合举办节能低碳日活动。紧紧抓住世界环境保护日、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宣传活动契机,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要求,营造了环境保护和耕地保护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省级生态城创建工作,通过3年创建,该市已通过省生态城创建验收。
  
  该市还制定《辽源市碧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辽府发[2012]19号),通过一系列扎扎实实的举措,促进了区域内产业布局趋于合理,落后产能基本淘汰完毕,环境违法行为得到重拳打击,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绿色文明理念走进百姓生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良好发展,基本实现了实施方案确定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总目标。他们还建立起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餐饮消费模式,公务接待实行简餐和标准化餐饮,大众餐饮推行适量点餐、餐后打包。
  
  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有效途径。该市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总目标,“十二五”期间,金翼集团和东北袜业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生产方式,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基本实现“零排放”。在循环型工业园区建设中,东丰低碳工业园区完成基础设施和孵化厂房建设,对初创型低碳产业进行孵化。东丰县风气互补发电项目风电场一期林业设计结束,林地补偿款到位。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垃圾焚烧发电、国能辽源生物发电、年产100万吨新型秸秆生物质桥板材等示范项目进展顺利,以辽源市全鑫物资回收公司为龙头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了回收、加工、利用规模化经营的新网络。
  
  开展低碳社区试点申报工作。2015年,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辽源市结合低碳社区建设实际,在全市30个城市既有社区中进行了筛查,组织东艺和新兴2个社区申报吉林省低碳社区试点并获批。目前,低碳生活理念已在社区初步形成。
  
  ——大力加强资源保护,让天蓝、水美、地肥。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认真落实《辽源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等重点工程,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15年,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78天。
  
  深入开展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启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的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完成情况负责总责。圆满通过省政府考核,并定期将经省政府审定后结果向社会公告。
  
  强化土地资源保护。辽源市落实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实效。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通过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西安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完成土地复垦规模43.69公顷,可新增耕地40.01公顷,可归还周转指标28.47公顷。实施表土剥离项目15个,剥离规模121.8公顷。广泛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659.8公顷,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3万公顷。持续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完成总面积16.28公顷的B区回填、平整、覆土及种草工程,建成矿山公园博物馆。

通化:生态建设产业化 产业发展生态化

  通化市: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循环经济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通化市通过开展节能降耗形势分析,完善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全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等措施的落实,节能降耗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万元GDP能耗降低率分别为7.86%、12.85%、5.29%、7.99%、7.23%,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指标任务。
  
  “十二五”以来,通化市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节能减排“主官负责制”、目标责任制,抢抓机遇,把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内容,立足“三个层面”、围绕“三大领域”,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推进,狠抓落实。其中,“四个重点”是:
  
  一是突出工业重点行业和园区循环发展。围绕通化市产业基础,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产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循环发展。加快推进通化市江东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进程,重点实施通化高新区冶金特色工业园、二道江围钢特色产业园等八个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力争二道江围钢特色产业园进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行列。按照循环经济模式改造现有园区,构建具有柔性的生态工业链网。园区内现有企业之间逐步实现废物和副产物的互相利用、能量和水的梯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努力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对进入园区的企业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等综合控制要求,指导园区企业做好产业定位和节能减排规划,引导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
  
  二是突出农业经济循环发展。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全面提升工程”、“清洁文明提升工程”,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和推行立体农业、生态能源及清洁能源,大力推广农村节水灌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沼气综合利用等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农业向无害化、生态化方向发展。依托北部平原发展粮牧经济区,依托南部山区、半山区发展农业特色经济区,打造粮食加工转化、畜禽产品加工、林特产品加工、中草药提取加工、山葡萄酿酒、人参加工、果仁加工等7个优质品牌,建成“沿河稻米、围城蔬菜、山区林果、林下参药、园区加工”的特色产业格局,推动农业经济循环发展。
  
  三是突出城市循环型社会发展。对服务行业中污染和资源消耗比较大的宾馆、餐饮、物流等领域,开展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加强城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企业的发展,提高社会再生资源利用率。加强对循环经济和绿色消费的宣传力度,使循环经济理念在服务行业领域得到广泛认可,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大力发展节能、节电、节水和环保型公共建筑,在全社会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积极培育绿色市场体系,鼓励绿色消费,推动城市循环型社会发展。
  
  四是突出循环经济工程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的支撑作用,在资源循环利用、降低资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等国家重点扶持的领域,抓好重点企业节能、水资源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工程,构建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的支撑体系。未来几年,将重点指导和帮助通钢、祥元镁业等企业高起点、高标准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重大建设项目,通过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使上游企业的废弃物成为下游企业的生产原料,有效延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在东部山区,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包括生态文明省、市、县、乡镇、村和工业园区)创建作为重要抓手长抓不懈。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省对市和市对县环保目标责任制中,并于2014年8月先后召开了全市创建生态县(市)经验推广暨推进工作会议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有效推进了创建工作。同时,借助长白山区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尤其是2009年国家实施生态区创建“以奖代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以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化市生态文明区创建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成效显著,有效改善了全市区域农村环境和生态环境。创建工作位居全省前例。
  
  在清洁能源产业方面,根据资源开发潜力和发展基础,加大水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煤层气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打造东部地区清洁能源基地。科学规划水电建设,有序推进小水电开发,提高水电开发利用水平,努力建设东北地区最大的水电基地。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推进生物质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生物基产品替代石油基产品、非粮生物质替代粮食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在大型公用建筑、工商企业、观光农业、居民住宅等领域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强与中石化等企业战略合作,推动长白山周边地区地热能源勘探开发建设,在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前提下,探索推广地热能高效利用技术,开展地热能集中供暖示范项目建设。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积极争取项目、落实任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目标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动项目顺利开展。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013年5月,吉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议在通化市召开,通化县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体推进县在会上介绍了经验,159个村全部进行整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村,治理效果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普遍达到了9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了90%和80%以上。目前,各项目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项目设施管理运行规范完善,农村脏、乱、差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为实现农村小康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防川风景区

  延边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生态延边”
  
  延边州地处我省东部山区,其列入国家生态功能区的面积占全州面积的76%,占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面积的56%,拥有80%以上的森林覆盖率,是吉林省乃至全国公认的“天然氧吧”和“生态后花园”,生态地位突出,生态功能重要,生态责任重大。“十二五”以来,延边州提出建设富庶、开放、生态、和谐、幸福延边的发展目标,把“生态延边”建设摆在了重要位置。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延边州以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步伐,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将延边州建成生态格局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生态制度健全、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的美丽吉林典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作为我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早在2002年延边州就全面实施了“生态州”建设,探索出了一条少数民族地区依靠发展生态经济脱贫致富的路子,形成了一套生态建设的体制机制。目前,全州8个县(市)中,延吉、图们、龙井被评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和龙、安图、汪清天桥岭林业局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州有国家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18个、省级生态村16个,先后被授予中国最佳生态环境投资城市、中国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城市。同时,汪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世界自然基金会正式列为中国野生东北虎保护第一优先区,获得世界自然基金会授予的“全球野生虎生存捍卫奖”,被中国野生动物协会命名为“东北豹之乡”,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东北虎之乡”。2015年,延边州全面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并超额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布尔哈通河污染集中整治、珲春河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得到发展,“光伏暖民”试点稳步推进。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十二五”期间,延边州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着力构建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体系。坚持从地区产业发展方向、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功能定位出发,严格把好项目环评、能评前置审批关,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及节能评估在参与宏观调控和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发展中的作用,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矿泉水、人参、医药、烟草、旅游、现代物流、文化体育、绿色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努力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鼓励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强化各种节能措施。全州“十二五”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累计完成25.61%,超过“十二五”节能目标9.71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任务。
  
  作为全国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延边州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以来,全州资源综合利用累计实现产值约64.6亿元,综合利用企业达40余家,就业人数超过4000人,积极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有效促进供热、建材、矿产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重点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现已形成集合延边明峻环保节能保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延吉铁南供热有限公司等多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延吉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珲春天盛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珲春吕佳建材有限公司为主的珲春市新型建材产业园区,以敦化中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敦化兴国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为主的敦化市新型墙体材料工业园区,以造纸废液为主要利用对象的图们石岘浆纸木素化工循环经济特色产业园区。依托园区的集聚效应,延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被列为国家首批低碳工业试点园区,敦化市、汪清县、图们市成功入选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市)。
  
  展望“十三五”,延边州将深入实施“开放先导、项目带动、城乡统筹、文化引领、民生优先”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创新驱动,加快绿色转型,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改善民生,向生态要红利、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向质量要竞争力。按照“一核、两极、三支点”的城镇化发展布局,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促进光伏、风电和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努力推进“光伏暖民”工程。扎实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大供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强生态建设,抓紧环境保护立法,基本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推进水、空气、土壤污染防治和湿地、草原保护工作。深化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坚持绿色、生态、低碳产业发展方向,提高生态产品建设能力,走产业结构更优、生态环境更美、具有延边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松原查干湖旅游度假区

  松原市: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节能降耗
  
  “十二五”期间,松原市按照国家、省的总体部署,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各项节能政策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节能目标责任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积极组织实施节能工程项目建设。在实现全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同时,较好地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各项节能目标和任务。2014年,该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2.13%,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节能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十二五”以来该市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6大高耗能行业产值(现价)占地区工业总产值比重为24.9%,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7.3%。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建设吉林省西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两大目标”和建设吉林省西部生态经济区松原生态经济强市发展战略。重点推进实施了嘉吉生化扩能改造、三缘光电高科技大功率LED等一批项目。这些项目的建成投产对全市节能降耗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将对未来该市调结构、转方式、节能降耗产生现实而深远的影响。
  
  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建设。节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在加快推进嘉吉生化锅炉改造项目、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改造项目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紧密跟踪重点节能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共组织实施了嘉吉生化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项目,总投资1367万元,改造2台75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的自控系统,利用污水站污水生产沼气作为锅炉燃料,回收副产品干燥产生的尾气作为玉米浸泡液蒸发浓缩的热源,项目于2014年正式投入运行,节能效果显著,年节约标准煤13530吨,年创效益881万元。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工业企业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点,该市在开展节能工作上把工业企业当做主战场,深入推进全市12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组织好万家企业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耗“对标”、能源审计工作。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工业企业深入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给该市工业的节能降耗指标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9%。截至2012年末,该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8.8%,提前3年基本完成指标任务。
  
  建筑领域严格执行设计施工阶段65%建筑节能标准。6层及以下民用建筑强制推行太阳能光热系统;在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制定了强制推行绿色建筑标准;交通领域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长途营运客车天然气车辆节能改造项目,同时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公交绿色智能调度系统以及公交车辆能源监测管理系统等配套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甩挂运输项目进度,提升全市道路货运市场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提高运输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减少车辆排放;农业和农村领域重点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规模化处理利用,重点推进建设有机肥生产线、生物质燃料块生产线、沼气工程,有效消纳周边农业秸秆、养殖企业畜禽粪污。
  
  加强节能工作机制建设。为推进全市节能工作顺利进行,该市加强了节能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一是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令(2010年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要求,该市认真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节能评估已成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的前期必备要件之一。二是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组织辖区内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进行了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组织了10家重点用能单位参加省合同能源管理培训和项目对接会。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市供热公司、嘉吉生化有限公司、吉林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开展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接。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组织实施了松原市中东新天地购物公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三联供系统等项目。
  
  加大节能宣传工作力度。全市有关部门加大节能降耗、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展了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在广场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实施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讲解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让大家结合实际情况,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同时,开展废旧电池回收活动,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节能行为。开展了“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在办公楼大厅摆放宣传画,在室外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同时发放节能宣传册。制作低碳、节约、环保等内容的图画张贴在本单位办公区显要位置。利用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节能宣传标语等。
  
  松原市“十三五”节能工作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加快发展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不断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民积极参与的节能机制,使节能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十三五”节能要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机制的目标。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节能工作负总责,要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白山青山湖

  白山市: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白山
  
  近年来,白山市委、市政府把绿色转型发展作为白山经济发展的战略定位,着力挖掘和发挥白山生态、资源等优势,始终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打资源牌、走特色路不动摇,牢牢把握“绿色转型发展”这条主线,着力加快产业转型、促进结构调整,着力统筹推进四化、扩大内外开放,着力建设生态文明、保障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经济转型、改善民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产业体系更加完备、更加成型、更具优势,培育形成矿产冶金新材料、矿泉水、人参3个“千亿”级,旅游文化、能源、林产品3个“三百亿”级,医药健康、特色农产品、现代物流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全市绿色转型发展实现决定性突破。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实效,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白山市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核心工作,积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到201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已由2010年的1.44吨下降到0.84吨,累计降低率为41%,圆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的工作任务。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分别为13.84%、5.24%、4.32%和10.33%,排放目标累计降低超过预期目标。
  
  ——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夯实节能基础工作。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健全并实施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制度,连续两年对县(市、区)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进行了评价考核。完善节能降碳专项资金制度,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近两年,白山市进一步完善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机制,继续发挥和强化政府运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克服财力困难,加大财政投入,专款专用,切实保证了节能降碳专项资金按适当比例逐年增长。目前,该市节能降碳专项资金额度已由2014年的250万元,增加到300余万元,并全部用于支持符合政策的重点节能改造项目。
  
  ——夯实节能评估制度,大力推行节能新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关于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要求。自今年起,对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实施绿色建筑节能审查标准。同时,落实我省要求,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统一实行节能评估文件网上申报。为更好地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白山市规范了节能评估文件委托评审工作程序,经过筛选确定了长春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和吉林凯捷工程咨询公司作为节能评估文件评审单位,并对委托评审单位实行动态调整。目前,该市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已经走上更加规范、有序的轨道,有效夯实了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基础。
  
  积极探索节能市场化机制,全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白山市多方联动与企业沟通,大力培育节能服务市场。近两年,白山市实施了多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深圳万城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春易点公司先后与地方开展了项目合作,当地也先后涌现出双福节能服务公司、大自然节能服务公司和恒月节能服务公司,为节能服务市场壮大了有生力量。
  
  ——发展循环经济,深化重点项目建设。白山市以实现废弃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推进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粉煤灰、木材剩余物等资源化综合利用,以项目为载体,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培育以新型建材为重点的规模化静脉产业体系。二是开展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制度保障相结合的节能减排。三是完善以资源型行业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建立硅藻土多级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林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煤—电—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矿产冶金循环经济产业链,循环经济各项指标大幅提高。
  
  ——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取得实效,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十二五”以来,白山市扎实做好万家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证。27户万家企业累计节能44.191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节能量目标的134%。
  
  ——积极开展低碳社区建设。白山市将低碳理念融入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居民生活之中,扎实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被省发改委列入全省低碳社区试点的江北街道青山湖社区目前已委托编制《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探索有效控制城乡社区碳排放水平的途径,进而推进生态文明。
  
  ——加强全民节能宣传,普及节能低碳理念。近年来,白山市不断丰富节能宣传手段,每年利用节能宣传周组织公共机构、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商业和民用六大节能领域在原政府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还通过电信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在机关广泛开展节能知识竞赛,利用主流媒体以及信息网络平台组织和制作节能宣传节目,形成声势,形成规模,在全社会深入开展节能降碳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绿色产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节能降碳舆论氛围。

  长白山管委会:多管齐下努力打造低碳绿色示范区
  
  “十二五”期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项目,不断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在节能减排各领域均取得显著成效,努力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打造成低碳绿色示范区。
  
  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为确保完成全区“十二五”节能任务目标,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每年都分解年度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并下达给各区、各有关部门。每年重点利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开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民众节能环保意识。根据长白山统计局提供数据,“十二五”期间,长白山管委会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累计下降13.91%,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逐年下降,圆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环保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加强重点节能减排环保项目管理,有关部门强化服务,紧密跟踪调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及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长白山矿泉水水源地(天池泉)保护项目、吉林森工白河刨花板有限责任公司电机系统节能项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鹏基养殖有限公司鹿粪尿综合利用项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生活垃圾转运工程和池北区污水管网完善等一大批节能环保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运行状况良好。
  
  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从区域实际情况出发,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单位每年都一起对区域内的重点企业进行联合检查,五年来没有发现一例重大污染与浪费问题。
  
  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在项目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制定并发布《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严把项目审批关,把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坚决杜绝“三高”项目落户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建设;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三同时”(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竣工验收和批准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按照省暖房办要求,圆满完成“暖房子”工程各项指标任务。制定落实禁实工作方案,对建筑节能严格监管,辖区内新建建筑强制性标准执行率逐年上升,到2015年底,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规划区范围内已全面实现禁实。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先行先试。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开展白城市、长白山管委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吉发改环资〔2014〕1013号)要求,长白山管委会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试点成功得到省政府批准,重点围绕“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探索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等两个方面制度,开展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力争取得重大突破,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有益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吉林省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发改环资〔2015〕205号)要求,选取美人松社区和白山社区2个城市既有社区,按照国家发改委《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的要求,编制《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美人松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16-2018)》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白山社区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方案(2016-2018)》并得到省发改委批复,积极推进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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