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众议院通过了《碳氢化合物法》,希望借此吸引投资,强化阿根廷能源自给能力,进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新法承认各省对地下及近海石油及非常规油气资源的所有权,但是对其开发投资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监管框架。为保证政策稳定性,阿根廷根据能源开发类型不同制定了较长的特许经营期限,例如石油开发为20年,非常规油气开发为35年,近海油田开发为30年,部分战略性项目可适当延长。此外,对油气开发投资制定了新的激励机制,例如将外国企业享受财税优惠的投资门槛降低至2.5亿美元等。 阿根廷众议院能源委员会主席马里奥·梅塔萨认为,新法“并非惠及某一届政府,而是符合国家长远利益”。阿根廷众议院议长胡利安·多明格斯认为新法“为阿根廷实现能源自给指明了方向”。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执政党强势推行《碳氢化合物法》,旨在强化中央政府在全国能源开发中的主导地位,消除过去因地方政府能源政策多变对投资造成的不利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抑制投资的诸多政策瓶颈仍未解除,例如外汇管制、盈利汇出限制、能源价格管制等,未来仍需更多配套措施出台。(作者: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