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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窗扔出的垃圾占环卫清扫量10% |
| 加入时间:2012-05-16 来源:本站 作者:li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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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快速从身边经过,突然从车窗里抛出一袋垃圾,散落在地。环卫工人钻进车流,弯着腰开始打扫……这样的场景,您是否遇见过?此举不仅破坏了市容环境,也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安全隐患。对此,有微博网友呼吁,这股风气应该得到整治。 呼声车窗垃圾微博上引热议 昨日8时18分,新浪微博网友“大连潮流”发布消息称,“今天为大连的环卫工人发条(微)博:请不要把马路当成垃圾桶,车上可否备一个垃圾袋,请关爱我们的城市园丁!”在这条名为“为环卫工发条(微)博”的消息中,“大连潮流”表示,车上吃了东西,车窗一开垃圾随手一扔,这叫车窗垃圾。在大连,这样的垃圾每天有近百吨之多,而为了捡拾这些车窗垃圾,已经有多位环卫工被撞伤。 消息发出后,引来诸多网友的回应,短时间内被广泛转发。网友“一脚球”评论说,一个好习惯、一个小动作都能改变自己,改变环境。网友“首航麦克”则表示,“有一次,一名开跑车的女子吃完东西后,差点把包装袋扔到我身上,然后疾驰而去……”网友“REI-YOU”则说,经常能看到一些抽烟的乘车人把烟头扔到车外,而此时烟头还没有熄灭。 探访是谁把马路当成垃圾桶 昨日11时20分,记者来到西岗区八一路进行实地探访。车来车往,几乎所有司机都能遵守文明公德,随意丢弃垃圾者主要为行人。11时26分,在某酒店门口,一辆轿车似乎在等人。记者看到,司机抽完烟后把烟蒂扔到马路上。11时31分,在八一路转盘附近记者看到,一辆行驶的面包车里,坐在副驾驶座位的女子摇开车窗,丢下某洋快餐品牌的包装盒。对于女子的行为,几名目击路人显得比较不满,“这不是把马路当成垃圾桶了吗?” 大连市悦和环境清洁有限公司,承担着本市第十标段的路面清扫任务,其作业范围为北至沙河口火车站,南至五一路,东至长生街,西至西安路。标段属于车流密集区域。业务经理董爱玲告诉记者,该标段298名环卫工人每日上路清扫,在所有路面垃圾中,车窗垃圾能占到10%以上。在车窗垃圾中,主要为烟头、果核、卫生纸、食品包装纸(盒)以及豆浆杯等。“每天所清扫出来的烟头实在是太多了,根本无法计数。”董爱玲忧心忡忡地说。 隐患环卫工钻车流冒险作业 随意从车窗丢弃垃圾,在业内被视为“流动的污染源”。董爱玲说,车窗垃圾使得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成倍增长,而且还要冒着生命危险进行作业。采访中,一名基层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司机从车窗内乱扔垃圾是常事,而高发区域则是在路口。因为,在等红灯时,司机往往能腾出时间丢弃垃圾。“司机潇洒地把垃圾一扔,然后车就没影了。可是,环卫工人就麻烦了。”这名环卫工人说,像碎纸片一类的垃圾清扫起来需要挺长时间。因为,垃圾被扔在马路中间后,他得赶在交通指示灯变灯前,趁机冲进马路中央打扫一阵。变灯后,他再赶快退回来。上述片段需要重复上演,直到清扫干净为止。如此一来,就浪费了很多精力和时间。 另外,在车流中反复穿梭也增加了安全隐患。据董爱玲介绍,在第十标段,曾经发生过数起环卫工人因为打扫车窗垃圾而导致被车辆刮伤的情况。令人忧心的是,第十标段仅是本市所有清扫作业标段的缩影。也就是说,全市所有环卫工人都面临着这种危险。为此,董爱玲曾经多次告诉环卫工人加强安全防范,但实际情况却是,只要乱丢车窗垃圾现象不止,安全隐患就会一直存在。 调查违法现象成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可处以相应处罚。据有关人员介绍,驾车人或乘客随意向车窗外扔垃圾不但破坏市容环境,也会影响后面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或道路状况,对其他车辆的行驶造成干扰,从而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甚至可能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 支招随手拍照进行曝光 对于市民和网友的呼声,记者总结了各方提出的整治建议,共有三条: 第一,加大整治力度,出台专项措施,对从车窗里随意抛撒垃圾的人员予以处罚。市民刘先生建议说,有关部门可在车窗垃圾现象高发区域设点,对违法行为予以拍照取证,定期实施此类专项行动。第二,微博网友“大连潮流”建议,在公交车、出租车和私家车里放置垃圾桶。第三,参考“随手拍照解救乞儿”的模式,建议市民和网友对此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然后进行曝光。记者查阅报道发现,在南方一些城市,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有关部门除了对当事人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对车内人员进行公开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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