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节能指标实现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累计节约80万吨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从2005年的26.01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下降到21.9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累计下降15.6%,同比分别下降1.8%、2%、2.7%、5%、5%。 图42005-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变化趋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