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旧版入口
 
网站首页 最新资讯 政策法规 经验交流 知识宝典 专题活动 专家观点 节能论坛 精英智库 高端视点
低碳经济 循环经济 产品商城 技术推介 项目推介 会议会展 数据统计 会员服务 培训中心 创新创业
财政部发文减半征收节能汽车车船税
加入时间:2018-08-01  来源:本站  作者:jyzln
 

  本报北京7月31日电(记者北梦原)财政部今天发布《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根据《通知》,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是指,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同时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是指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同时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通知》明确,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是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同时需符合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

  符合上述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

  《通知》强调,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列入《目录》资格的汽车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信息、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欧洲能源政策调整影响对华合作吗?
绿色液体燃料是面向未来的战略性新兴
以系统思维破解充电难
从用电量看中国发展向新性、稳定性、
实现新型能源体系创新发展需聚焦三类
露天煤矿开采呈现哪些新趋势?
产品交流  
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快速提升
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 探秘国内首个
我国最大潮流能发电机组研制成功
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应未雨绸缪
技术交流  
中国石化和LG化学宣布联合开发钠离
我国科学家在绿色催化技术上取得新突
科学家提出设计下一代锂电池理论模型
储能技术再添“绿色新锐”
成功案例  
云南首个全钒液流储能项目投产
广西首个抽水蓄能工程完成首轮蓄水
新型“人造树叶”将CO2转为化工原
硅太阳能电池中实现稳定“单线态裂分
他山之石  
澳大利亚发布“国家人工智能计划”
人脑优于人工智能的关键机制揭示
美推“创世纪计划”,以AI加速科技
欧盟斥资布局高功率光学涡旋技术
甘肃采用多项新技术摸清风能太阳能资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加快推动行业绿色
威海临港区:“低碳+智慧”公园,激
陕煤集团推动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
中巴可持续发展与低碳能源转型论坛共
绿电直连赋能电解铝行业低碳转型
乌海市海勃湾区循环经济再提速
循环经济助力传统火电绿色转型
安徽肥东:“新农人”沃野逐梦 让“
循环经济赋能,文创不止有“颜”
科技赋能变废为宝 共谱循环经济新篇
响应“十五五”绿色循环经济!破解废
  关于我们 网站简介 商务合作 联系我们  
2010年吉林省生态省建设、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建设》
项目名称:《吉林省节能减排网络信息平台建设》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吉ICP备05008513号-6  网站备案证明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吉林省节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节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