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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高质量节能降耗,推动“双碳”目标实现 |
| 加入时间:2026-03-05 来源:《中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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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认为,节约能源法自实施以来为统筹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经济实现持续协调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执法检查报告内容全面、严谨务实,围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数据分析与课题研究,提出的建议极具现实针对性,为“十五五”时期进一步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提供了有效参考。
对于报告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围绕进一步推动节约能源法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建议。
强化科技创新对节能的引领支撑作用
当前,我国能源领域面临关键项目研发有待突破、现有技术供需对接不畅、技术推广应用速度缓慢等问题,科技转化与赋能程度还有待提升。
杨振武委员建议,鼓励科研机构加大对能源循环使用技术的研究,探索拓展水、风、光、核等可再生能源的替代场景,优化能源结构。做好绿色技术转化的服务工作,完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制度,构建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平台,降低用能单位技术获取与更新门槛,进一步增强科技赋能效果、支撑节能减排。
“为了更好地发挥数字技术在节约能源方面的效用,需要从三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汤维建委员建议,一是在政策协同方面,政策部门应当建立数字化、生态化和工业化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立政策协同动态监测机制,通过运用数字技术及时、精准调控相关政策。二是在市场机制方面,政府和金融部门应当将企业社会责任与融资激励进行动态挂钩,鼓励企业推进节能技术的研发,为相关企业提供数字金融产品、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三是在技术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节约能源方面的关键作用,通过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建立智慧型生态工业园区,通过数字红利助推节约能源工作,推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绿色转型。
我国工业领域能源消费量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三分之二,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鹿心社委员建议结合“两新”政策的深入实施,以节能为抓手,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推动传统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营造全社会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新风尚
节约能源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增强全社会绿色低碳的意识应成为构建绿色低碳生活长效促进机制的观念基础。
“要进一步激发节能的内生动力,完善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工具,通过深化阶梯电价制度、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丰富绿色金融产品等,让节能降碳在经济上‘得实惠’。”鹿心社说。
汤维建建议,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激励社会公众参与节约能源的活动。一是通过表彰和奖励在节约能源方面具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营造良好的节约能源、低碳生活的社会氛围。二是进一步支持能源电力系统消费侧的节能减排,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差别电价、分时电价等用电机制。三是加大与节约能源相关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向社会推广太阳能光伏板和智能家居系统。
“另一方面,加大节约能源的公众教育和公共宣传活动力度。”汤维建认为,要鼓励大众采取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增强公众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的认知,促使公民自觉进行节约能源行为,共同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节能意识,带头节约能源。”杜家毫委员表示,目前,一些地方互相攀比谁的城市更漂亮、灯光更亮,由此带来城市亮化工程投资大、能耗高、光污染和维护负担重等问题。还有的地方对大量住宅、高层住宅进行亮化,产生很大能耗。虽然国务院对此有相关规定,但约束力还不强,建议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对城市亮化工程进行严格控制。
“近年来,我国为实现节能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部分调控措施设计不够合理、力度偏弱、效果不及预期等问题。”杨振武建议适当调整供水、供电等资源能源服务的收费机制,优化价格形成和阶梯用量设计,调控成本,引导节能行为。充分发挥货币和财政政策工具的支持作用,推动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实现主体与规模的双重扩展,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绿色转型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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