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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顾与前瞻 |
| 加入时间:2018-01-15 来源:本站 作者:jywl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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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从2014年起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由最初的46个建制村试点到如今全省1万来个建制村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占全省建制村的41%。形成了农户分类、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处理、回收利用的工作流程及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发展可持续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建设重要一环,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成为最靓底色。
一、强化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对农村垃圾整治工作做出部署。2005年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嘉兴现场会上,总书记提出要从花钱少、见效快的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村庄环境清洁卫生入手,推进村庄整治。2006年在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提出要使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些年来,我省按照总书记的决策部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后提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新要求,强调水岸同治、标本兼治、消灭“垃圾河”,承诺“绝不把违章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把垃圾分类这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与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二路二侧”、“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从点上探索到全面铺开,呈现出理念不断创新、水平不断提高、覆盖不断扩大、成效不断显现的可喜景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浙江考察,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G20杭州峰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又对浙江提出了“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使命新要求新方位,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思路和要求是一贯的,浙江从这些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实践中,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实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对于奋力推进浙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 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
(二) 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是现阶段建立垃圾循环经济新业态的重要载体。
(三) 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是改善农村民生的重点所在。
(四) 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是维护浙江“五水共治”成果的重要手段。
(五) 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
二、科学把握全面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各项要求
在新的发展阶段,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要求遵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处置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规划、培育、处置、管理“四大”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位处理)处理系统。坚定不移地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促进全省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实现质的提升,为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打下坚实基础。
总体目标是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三个“全覆盖”,即建制村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或处理能力实现全覆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基本实现“全覆盖”,显著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产业化发展水平,力争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全域推进、分步实施原则,科学制定县(市、区)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对所有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和各个系统建设进行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搭建框架、明确路径,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序、持续开展。鼓励城乡通盘谋划,全域共同推进,以城乡一体、整乡整镇为单位布局布点,以镇集中建、多村联建、各村单建等方式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着力破解农村基础建设征地、招投标程序复杂等难题,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享、收运队伍共享、分类经验共享。
二是坚持分类处置科学施治。坚持效率优先、维护简便原则,综合考虑农村区域位置、人口状况、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选择机器堆肥、太阳能沤肥、焚烧等不同的垃圾分类处理终端。规范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分类垃圾桶等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清洁卫生;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宣传标识标牌等质量保证、个性明显、效果良好,符合环境整治等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公司化”管理运行模式,制订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及运行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农村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减轻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工作压力,促进政府由垃圾处理实施者向垃圾处理管理监督者转变。
三是坚持精细分类投放收集。制定分类指南,引导农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养成分类的良好习惯,提高源头分类投放的准确率。鼓励农民群众精细分类,进一步减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量。落实属地职责,足额配备垃圾收运人员以及标志清晰的分类垃圾桶,实施各类垃圾定时分类收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绩效评估和激励,不断激发收运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收运质量。有条件的村落可探索实施“垃圾不落地”模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农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设置。加快“互联网+”管理模式建设,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
四是坚持分类运输定位处理。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运输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消除“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合理改造区域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做好分类运输配套服务,明确可堆肥、不可堆肥等垃圾的运输操作规程并进行公示。采取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转运、减量处理、化整为零。可堆肥垃圾可由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的中标单位或直接由保洁部门运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处置;不可堆肥垃圾由原有的垃圾收运单位收运至各中转站,再转运至焚烧厂等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可回收物积累一定量后,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有害垃圾由农村(村)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由环保部门批准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五是坚持设施配套共建共享。鼓励并加快淘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引导技术标准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机器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性垃圾收集设施,各地酌情因户配备分类公用垃圾桶。农村应分区域建有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所有建制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建立与垃圾分类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边远村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是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生产与生活、传统与现代融合在一起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问题,更涉及历史、文化、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与时俱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力推进。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 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不断提高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规划设计的科学化水平。
(二) 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坚持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管理维护的统一。
(三) 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加强设施建设,完善终端设施建设,有序实施分类处理项目。
(四) 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坚持当前建设与长效管理的统一,不断促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可持续发展。
(五) 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发展垃圾分类新业态,打造农村循环经济链。
(六) 按照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宣传培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强化组织领导是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有力保障
扎实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设,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民,让浙江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的全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要素投入,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在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上奋发进取、有所建树。
(一) 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工作目标。
(二) 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投入力度。
(三) 加强设施建设,落实用地保障。
(四) 强化部门协作,加强监督考核。
(五) 加强宣引导,营造舆论氛围。(作者单位: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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